长沙市通航桥梁水域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我市通航桥梁和过往船舶、浮动设施的安全,维护通航桥梁水域的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通航桥梁水域航行、停泊、作业和从事其他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的通航水域从事经营性交通运输、渡口渡运以及相关的安全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禁止在航道和港口区域内设置碍航渔具和种植水生物、倾倒固体废弃物或者超标排放污染物。第十五条 在通航河流挖砂取土、采金,应当依法经河道管理机构、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方式作业,不得恶化通航条件,影响行洪、航行安全。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通航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长江干线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其他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长沙市城市桥梁安全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着重于检测与处置措施,确保桥梁的安全运行。首先,城市桥梁管理机构有责任制定养护维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建立安全检测评估制度,监督养护人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和突发事故后的专项检测评估,这些评估工作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担。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保障船舶、排筏、设施以及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以利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规定
水上水下活动的通航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原则,并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总体负责,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具体实施监督和管理,各级海事机构根据职责权限负责各自区域内的活动安全管理。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6年8月31日经第1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的权威发布,我们了解到于2010年12月30日,经过第12次部务会议的审议并得到了通过,一项重要的法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出炉。这部规定是以交通运输部令的形式发布的,编号为2011年第5号。
湖南省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7修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水域内航行、作业和停泊的渔船以及渔港的安全监督管理或者与渔船渔港安全有关的其他活动。第四条 县级以上主管渔业工作的部门是本行政区域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的主管机关。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渔船渔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对《湖南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将第十九条修改为:“涉案烟草专卖品货值金额的计算,按照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对《湖南省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删除第七条第二款。 将第十一条修改为:“渔船应当按照规定配备船员。
将下列省政府规章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湖南省洞庭湖蓄洪区安全与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2)《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3)《湖南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还配套制定了《湖南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湖南省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鱼塘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多项渔业政策,使渔业生产和管理做到了有法可依, 并沿着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木质渔船的检验、登记和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及消防、安全设备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渔港码头管理及渔港水域内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发布航行通行及渔港通报。
十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一条,并修改为:“在天然水域捕捞三角帆蚌、皱纹冠蚌、背瘤丽蚌、失衡丽蚌等贝类,须经当地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运出省的,须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水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1、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抛入水内,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加盖的储集容器里,并定期运至岸上倾倒。船舶安全管理规定(一)施工船舶、船员的安全要求水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向当地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
2、水上作业安全管理和控制 认真执行有关指导安全方面的法规和规范。
3、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进行船舶修造、水上拆解作业时,必须在海事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的地点进行。禁止采用冲滩方式进行船舶拆解作业,以确保作业安全和减少对海洋环境的破坏。第四十五条强调,进行船舶拆解、打捞、修造和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和防治污染措施。
湖南省水运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中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的主要职能包括制定和执行与水路工程建设、维护、运营以及相关行业管理相关的政策、制度和标准。他们负责起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并确保其有效实施。在战略规划方面,该局负责提出水路建设规划和重大项目立项的建议,以及对物流规划、政策和标准的建议。
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湖南省地方海事局 )应该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维护运输秩序,协调各种水运业之间、运输船舶和港埠企业之间的平衡衔接,处置纠纷;督促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查处重大客、货运输事故;组织交流先进运输经验,提高水运管理水平。 (七)负责省内港口经营行为的检查和奖惩。 (八)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运管处是运输管理部门的分支机构,属于市政服务部门,主要监管运营性质的交通运输的。运管站对运输公司、运输车队、配货站、重型车个体运输户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包括准入资格,从业人员等等方面。好比就是工商局对个体户和企业的管理。
水运事务中心主要负责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按权限承担水利工程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水利服务中心是由市水利局所属的水库管理处、水利勘测设计院、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河道管理处、水资源办公室、水土保持局、乡镇水利管理总站、水产技术推广站、鱼种繁育中心,移民局整合组建的。
长江航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或参与长江干线航运相关法规的起草工作,制定长江干线航运发展战略,编制长江干线航运中长期规划和五年计划,并监督实施。这些规划和计划旨在促进长江航运的健康发展,提高其效率和安全性。该局负责长江干线航运的行政管理和市场调控,确保航运市场的规范运行。
湖南省港口管理办法(98修正)
1、四)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或者使用非法票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不按期缴纳港口费用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补缴,并按《湖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第十七条 港口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的,由港口管理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2、四)接受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渔船在航道上航行、作业和停泊,还必须遵守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接受交通部门港航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渔船进入血吸虫病疫区水域航行、作业和停泊的,还应当遵守《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3、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的部署,省人民政府对2006年底以前发布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湖南省科学技术拨款管理暂行规定》等22件规章(目录附后)。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水路交通管理,保障水路交通安全、畅通,提高水路交通运输效益,维护水路交通投资者、经营者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精简行政许可项目的精神,依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35号),市人民政府对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经研究决定: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8项,调整31项,保留168项。
6、二)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附带种植桑树、茶树、果树和其它林木的土地及围垦利用的湖田;(三)鱼塘、藕池、菜地、园地(包括苗圃、花圃、药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它种植经济林木的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