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运输管理关系(船舶运输管理系统)
发布时间:2024-07-30阅读次数:39

运油船归属哪个部门管理

管船舶运输的是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指1998年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的交通运输部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简称中国海事局或海事局)已经成立。海事局实行垂直管理体制。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老旧运输船舶的市场准入和营运进行管理,并可委托其设置的航运管理机构负责老旧运输船舶管理的具体工作。海事管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对老旧运输船舶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省、市、县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应当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四条 市和县级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县级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船舶装运其它一般危险货物,可由港口商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副本抄送港务监督备案。第六条 干货船装载爆炸物品或桶装一级易燃液体,必须事先申请船舶检验部门对其结构、装置及设备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发给检验报告,才准办理装载手续。散装一级易燃液体的船舶必须具有船检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书。

早在2002年,中国交通部发布了《公路水路交通发展战略》,强调了海运强国的建设目标。其中明确指出,需要建立自主的国际海运船队,为此,政府通过提供全额贴息贷款支持造船厂建造大型油轮。三大重点造船基地——渤海湾、长江口和珠江口,正在集中力量进行建设。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水路运输管理,维护运输秩序,提高运输效益,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内 从事水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服务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  水路运输分为营业性运输和非营业性运输。

2、年10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发布了《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针对这一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和交通运输部的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以解答相关问题。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国内水路运输安全,促进国内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以及水路运输辅助业务,应当遵守本条例。

4、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从事水路运输活动的经营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首先,经营者需要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开展运输活动。其次,经营者需要具备相应的运输船舶和船员,确保船舶的安全、适航和船员的适任。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船舶运输市场,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船舶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优化运力结构,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国内通航水域的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

2、第四条 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照本规定达到并保持相应的经营资质条件,并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对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实施管理,其设置的航运管理机构可以承担具体工作。

3、法律依据:《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水路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